中文 | English
中国通用招标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综合资讯 > 招标资讯 > 变更公告 > 工 程

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新建8万吨/年电子级过氧化氢(折合27.5%)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澄清函

发布时间: 2021-04-12 14:54:41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新建8万吨/年电子级过氧化氢(折合27.5%)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澄清函

 

各投标人:

    我公司对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新建8万吨/年电子级过氧化氢(折合27.5%)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部分条款需要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一、工程进度款支付

招标内容澄清为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按合同价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

2、施工方进场后,发包人付至合同价的30%。

6、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付至合同价的60%。

7、自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半年内,工程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付至合同价的90%。

8、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1.2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后全额退还履约担保。发包人留合同价的10%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质保金具体结清方式如下:10%的保修金在保修期开始第一年结束后的十四天内返还50%,保修期第二年结束后的14天支付余款,但保修金中的防水工程保修金(按审定价的0.5%计算)在防水工程保修期满后付清。质量保修金在质保期内无利息。

澄清为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按合同价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

2、施工方进场后,发包人付至合同价的30%。

3、工程施工进度80%(施工方提出申请,监理、业主确认),发包人付至合同价的60%。

4、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80%

5、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付至合同价的85%。

6、自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半年内,工程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付至合同价的95%。

7、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1.2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后全额退还履约担保。发包人留合同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质保金具体结清方式如下:5%的保修金在保修期开始第一年结束后的十四天内返还50%,保修期第二年结束后的14天支付余款,但保修金中的防水工程保修金(按审定价的0.5%计算)在防水工程保修期满后付清。质量保修金在质保期内无利息。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