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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功能部件园区迁建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30 16:29:55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功能部件园区迁建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受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功能部件园区迁建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功能部件园区迁建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GT(采)2021022

二、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工程概况: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在园区内现有一座污水处理设施,原设计处理乳化液废水及生活污水,但现只处理生活污水,乳化液废水外运处置。园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污水—→机械格栅—→集水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达标排放。

因功能部件园区迁建及规划,为了彻底落实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新建一座工业污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原有乳化液废水、热处理车间发蓝废水、钣金车间的前处理废水,预处理后进入原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

原污水处理站随着园区人员的增加,以及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使用年限较长,逐渐暴露出了工艺不完善、设备老化、自控水平低、效果不够稳定等具体问题,造成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满足现有的需求,沈阳机床决定对现有的污水站进行改造、扩建,满足园区现有以及将来的环保需求。

3.资金来源:自筹。

4.工期:原污水站改造工程工期为合同签订后60天,工业废水预处理站工程工期为甲方通知进场后30天。

5.招标范围:

5.1新建工业废水预处理站的污水处理设备及电气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达到环保验收的交钥匙(不含土建施工)工程。用于乳化液废水、热处理车间废水和脱脂磷化废水处理,污水由甲方负责引入处理界区内,处理站界区内所需的水源、电源、气源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负责连接。

从污水处理废水收集池开始到处理设备的排放口为止。

5.2对现有的污水站进行改造、扩建,包括污水处理设备及电气的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土建改造施工等直至达到环保验收的交钥匙工程。用于甲方生活污水及预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处理,污水由甲方负责引入处理界区内,处理站界区内所需的水源、电源、气源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负责连接。

从污水处理废水收集池开始到处理设备的排放口为止。

  1. 质量标准:(1)设计技术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2)总出口水质稳定,达标排放,水质排放指标达到技术要求中设计出水水质的标准并通过环保验收。

7.质保期:新建工业废水预处理站及原污水站改造工程质量保证期均为环保验收合格后24个月,并负责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终身技术服务指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140001环境体系认证,上述证件应均在有效期范围内。投标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编制完成的可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具备废乳化液处置的成功业绩(须提供建设项目的验收报告、合同等证明材料);

(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投标人未受托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9)投标人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四、踏勘现场:

招标人集中组织投标人到施工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21年5月11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联系人:郑林,联系方式:024-25190813。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1年4月30日9时00分到20210年5月10日17时00分。

(2)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3)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1) 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发票领取方式为:电子发票;

2) 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发票领取方式为:电子发票。

特别提示:

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不含图纸)。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地点: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第七评标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中国招标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联系人:周宇

    电  话:024-25191303/13478172321

    代理机构: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联系人:王宁、冯帆

    电  话:010-63348900,63348415

    邮  箱:wangning@cgci.gt.cn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