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栅和曝气沉砂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1-194040170341)
本招标项目格栅和曝气沉砂池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节能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格栅和曝气沉砂池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规模:本工程污水处理规模分别为12万m3/d 和5万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MBR+紫外消毒的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出水CODcr、BOD5、NH3-N、TP达到地表IV类水体标准,即CODcr≤30mg/L、BOD5≤6 mg/L、NH3-N≤1.5mg/L、TP≤0.3 mg/L。污泥处理采用浓缩脱水+低温干化工艺,出泥含水率≤60%。
设计进出水水质
单位:mg/l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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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进水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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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水水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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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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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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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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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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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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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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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
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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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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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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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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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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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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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3-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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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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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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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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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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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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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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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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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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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的格栅和曝气沉砂池设备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的格栅和曝气沉砂池设备成套设备,包括按本技术规定设备的机械设备完成制造及供货、试验、保护、运输、卸货、指导安装、现场联动调试、设备性能保证测试、并保证设备性能指标及其散逸的废气和噪声符合本招标文件及相关环保规定,并配套提供成套设备内各设备间和控制柜至现场工艺设备的控制电缆等系统安全、有效可靠运行所需的附件、紧固件等,以及提交有关文件资料和所有其他为完善指导安装所必要的工作;执行本规定缺陷责任期内设备及系统的维护、保养;提供开始运行时必须灌注的油脂及易损件;提供相关资料、图纸及操作维修说明书,并负责对业主人员的技术培训。合同的总价格应已包括所有这些项目,而不管是否在本规定或设备清单上陈述过。
除非另行明确规定,否则在设备指导安装过程中,由本合同承包人所应当进行的适当和有效的任何配合、协调工作均应被包括在合同价格中。承包人应确认在投标前已经对现场条件、招标文件及标书附图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并已经对合同执行期间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作了充分的估计。
招标文件附图与技术规定是互为说明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某些情况只在其中一种文件中加以说明时,承包人不得将其作为工作中出现疏漏的借口。
承包人应熟悉掌握污水厂现场情况、所有相关构筑物运行等情况,并负责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对这些尺寸进行现场核对。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格栅和曝气沉砂池设备设备选型、平面布置等方案的复核及优化设计。在满足本标书图土建条件的前提下,对格栅和曝气沉砂池设备选型、平面布置等方案进行复核和优化设计,但优化设计方案最终以设计单位认可后的版本为准。
(2)格栅和曝气沉砂池设备配套设备的集成、供货、指导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3)格栅和曝气沉砂池设备所配套电气设备、控制单元的设计、供货、指导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4)格栅和曝气沉砂池设备所配套仪表及自控系统的设计、供货、指导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试运行和验收,PLC控制器若加密须提供密码,且应免费提供带详细中文注释的未加密的PLC编程源程序、流程框图及说明、内存地址分配表、操作维护指南;
(5)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运行手册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对污水厂的运行指导和维修等;
(6)其它服务:本标书中规定的承包商的责任和服务。
详细内容参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和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图纸(另附)。
2.3供货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日完成供货、指导安装及调试,达到可验收考核条件,其中供货期70天,指导安装及调试20天,具体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所投设备或服务在经营业务范围内)。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2018年度经独立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必须连续三年为盈利企业。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其中:
3.3.1投标人如为符合本次招标标的的格栅和曝气沉砂池设备的设备制造商
投标人为格栅和曝气沉砂池设备设备制造商,须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制造加工能力(加工设备一览表和质量检测设备一览表)、专业技术人员(附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专利证书(如有)等。
3.3.2投标人为格栅和曝气沉砂池设备产品制造商,且为中国境内格栅和曝气沉砂池设备品牌公司,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5 格栅和曝气沉砂池设备应为知名品牌,投标人如为设备制造商须具有8年及以上的格栅和曝气沉砂池设备生产经验。
3.6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个五年以上中国境内已完成应用于规模为10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厂格栅和曝气沉砂池设备的运行业绩。
(1)中国境内业绩须提供可明确证明其为格栅和曝气沉砂池设备供货的合同关键内容页及业绩证明文件,同时提供业主联系人及联系人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及投标人公章;
(2)如投标人在资格条件响应部分提供的是制造商业绩,则综合评分以制造商业绩为计分依据。
3.7 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候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8 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2019年7月16日9:00(北京时间)起至2019年7月20日16:00(北京时间)止。
4.4 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上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4.4.1 选择网银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在招标文件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从中国通用招标网下载招标文件。选择开具标书款电子发票的,请在中国通用招标网自行下载;选择开具纸质发票的,请在开标当日现场领取(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其他方式);
4.4.2 选择现金或支票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自行前往通用技术大厦招标文件室现场交款并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后,登陆中国通用招标网下载招标文件。
4.5 通用技术大厦招标文件室的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方式如下:
4.5.1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东南角
4.5.2 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5.3 联系方式:010-63348281
4.6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11日8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6层1607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中节能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555-2601
联系人:靳大云
电 话:13939218998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1室
联系人:王丽欣、宋佳、朱治平、肖丽
电话:010-63348952、010-63348613
邮箱:wanglixin@cniitc.genert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