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建筑安装工程(II标)”的澄清
各位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
(1)现我单位就“一、招标公告 7、分包投标人资格条件(8)”的内容再次做以下调整。
原澄清说明中修改的内容如下: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5年以上工程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55周岁;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并具备执业资格证书(安全C证)。
现修改为如下内容: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建造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拟任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3年以上工程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55周岁;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并具备执业资格证书(安全C证)。
(2)对《分包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部分内容做以下修改。
1.1.1 光伏组件 615Wp,1500V单晶双面高效半片组件工程量修改为241827;
1.4.1.3 交流电缆接线端子工程量修改为751;
1.4.2.9 35kV电缆中间接头工程量修改为31;
2.1.2.1.3 标志桩工程量修改为259;
2.1.3.2 铁艺大门工程量修改为50。
分包招标人: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