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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绿化恢复施工项目重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函

发布时间: 2019-08-16 13:51:19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绿化恢复施工项目重新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函
 
各投标人:
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就申请人所提交的对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绿化恢复施工项目(兰轨交招施[2019]2)资格预审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并作为本澄清函的附件(后附)发给你们。本澄清函及其附件,是对资格审查文件的修改和补充,与资格审查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资格审查文件与本澄清函及附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函及附件为准。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
 
附件:
1、问:申请人是否要提供市级及以上劳动保障纠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答:资格预审公告-3.资格申请人资格要求中3.1.11:根据兰政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申请人须提供市级及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2、本项目属于园林工程,是否需要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确认?
答:本工程属于市政工程,按照资格预审公告-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中备注要求执行;
3、本企业刚刚完成企业营业执照法人变更,企业其他资质暂未完成变更,是否影响本次投标?
答:如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未完成相关资质变更,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全部资料交于评标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
4、问:标书是否需要上传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电子服务系统?
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用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电子服务系统;
5、原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申请人需要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21日14时30分,现更正为2019年8月15日17:00时前。
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