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有关物资采购需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供应商和合格产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中国京安进出口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采购一批警用装备
采购方式:公开征集(后续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按照公司评选机制开展采购)
二、采购需求
品目及规格:防暴装备套装(含防暴服、防暴头盔、防暴盾牌、T型警棍)、防暴盾牌、防弹盾牌、便携式金属探测器、车底检查镜、过滤式防毒面具及防毒面具用滤毒罐、催泪喷雾、防弹衣(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港口(国内港口)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对每包物资进行单独报价。
2.产品本体无中文标识。根据项目要求,需在物资本体印刷、喷涂或缝制指定样式的标识,在外包装印刷、喷涂或粘贴指定样式的标识(详见技术要求)。
3.提供物资运抵国外目的地且经最终用户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质保期,在产品质保期内负责问题产品的免费修复、更换以及国际运输费用。
4.需配合我司完成项目进度管控、质量验收等相关工作。
5.根据需要在后续评审和采购等阶段提供资质证明、承诺书等文件。
6.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国产品牌。
7.仅考虑符合需求指标参数的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产品资质:所投产品获得出口立项批复,或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协议供货入围,或具备省级以上公安机关采购记录,或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包含所投产品。
2.不允许分包、转包(包1中的T型警棍除外)。
备注:供应商应具备警用装备出口所必需的生产厂家资格,所供物资若未获国家警用装备出口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报价文件提交方式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17时前,请供应商将纸质版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逐页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报价文件(光盘)密封完好,送至中国京安进出口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北大街西堂子胡同25号)。
为便于评审,投报多个包号(产品)的供应商,应就每个投报(包号)产品制作单独的报价文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京安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北大街西堂子胡同25号
联系人:解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65249838、65248643
监督电话:付先生,010-65249633,13810608260
电子邮箱:JA65249876@163.com
传真:010-65121365
六、其他说明
1.本公告仅为采购需求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正式的采购合同或承诺,我司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2.本项目为我司承接项目,不保证项目最终落地实施。
3.如果供应商所供产品未能通过国家警用装备出口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因此给我司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履约保证金:经选定的供应商,我司将与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中,我司将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终验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5.验收方式:
5.1 初验:货物生产完毕后,我司派员对产品的数量、外观、规格、包装等项目进行检验。
5.2 送检:通过初验后,我司将封存该批次货物,并按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样送检,货物总量的千分之一不足一件时,抽取一件(若送检需要多件样品,则按最少所需送检数量进行抽样),检测机构为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或中国兵器工业第二〇八研究所。我司将按本公告中的产品要求进行逐项检测,检测条款全部合格视为通过,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供应商生产的货物数量应包含送检所需数量,检测费由供应商承担。
5.3 复检:我司将邀请客户代表进行复检,如复检不通过,视为验收不合格。
若因验收不合格给我司带来损失,我司将向成交供应商追究100%连带责任,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我司将把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供应商纳入黑名单,并在行业内通报。
附件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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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防暴装备套装(含防暴服、防暴头盔、防暴盾牌、T型警棍) |
4000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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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盾牌 |
400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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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防弹盾牌 |
105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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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便携式金属探测器 |
200 |
个 |
|
5 |
车底检查镜 |
100 |
个 |
|
6 |
过滤式防毒面具及防毒面具用滤毒罐 |
各200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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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催泪喷雾 |
100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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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防弹衣 |
100 |
件 |
评审办法
一、资格评审
评审组先按照本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审,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进入评分阶段,未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在本环节直接淘汰。
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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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详细因素 及分值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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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分 |
满足需求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所有合格供应商报价的最低价(总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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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报价)×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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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生产厂家资质 (3分) |
生产厂家具备有效期内的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缺少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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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 (8分) |
承诺供货期在20日(含)以内得8分,21日-25日(含)以内得3分,26日-30日(含)内得1分,超过30日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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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5分) |
提供供应商近3年内签订的所投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出口合同,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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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技术参数的 满足程度 |
考察报价文件技术性能指标与需求文件的响应程度。完全满足需求文件得50分;经评审会认定每出现1项指标负偏离技术部分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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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于采购需求 |
根据技术指标的重要性(如显著的轻量化、安全性、可靠性、环境适应性等方面),每1项技术指标优于技术要求加1分,最高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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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定推荐供应商
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打分,将供应商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推荐供应商。若两家(含)以上供应商得分相同,报价文件满足需求文件全部要求,则按价格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得分高者名次靠前)。
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港口(国内港口)。
3.交货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进行包装、运输送货并承担运输费用。
二、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
1.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等相应措施对产品进行包装,符合国际海运运输标准要求,确保产品完好无损的到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国内港口),并承担运输风险;
2.成交供货商应自行协调解决国内道路运输手续。
三、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货物运抵国外目的地且经最终用户验收通过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 12 个月。报价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报价供应商应当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和提供应急支援保障服务,保障服务内容包括当采购单位遇到紧急送货需求时,成交供货商应第一时间进行货物调配并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指定地点送货到位。
四、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报价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物资验收合格且运达指定地点后,成交供应商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材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六、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前,应当按合同金额的 5 %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合同履行且物资经外方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应当退回履约保证金,也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一般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采购单位可以在合同最终支付结算时,一并办理履约保证金返还。
七、备品备件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物资生命周期内所需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2.报价供应商应当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及时响应, 24 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八、合同履约要求(根据项目实际调整修改)
1.验收交付:(1)产品生产过程中,采购单位代表可组织质量监督检验,成交供应商应予以积极配合。(2)具体验收组织程序、验收标准和方法,按采购单位按规定程序执行,成交供应商配合。验收未通过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或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单位同意而延期交货时,应向采购单位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违约货物金额的1‰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5%。如果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时仍不能交货,或交货时间影响采购单位任务实施,采购单位可以终止合同,而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成交供应商应给予足额赔偿。(2)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或产品技术性能指标不达标而给最终用户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要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3.争议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协商解决。(2)协商不一致的,采购单位或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费、诉讼费由承担责任的一方承担。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仲裁、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技术要求
1. 防暴装备套装
防暴装备套装由防暴服、防暴头盔、防暴盾牌及T型警棍等组成,主要对执法人员起到防护作用。
1.1防暴服
主要用于反恐防暴、遂行处突等任务时,在作战队员受到利器、棍棒及各种非爆炸性投掷物袭击时,有效保护受防部位,减轻伤害。穿脱方便、人机工效好,着装后不明显影响单兵战术动作。防暴服由前胸、后背、裆部、上肢(含肩和肘)和下肢(含膝和脚面)等防护部件组成。执行标准:《警用防暴服》(GA 420-2021)。
技术参数:
(1)材质:高强度、超韧阻燃抗击打、吸能材料;面料为600D阻燃牛津布和增强增韧工程塑料外壳
(2)重量:≤6.5kg,防护面积:≥0.68m²;
(3)适合身高:165~185cm;
(4)耐冲击性:以120J能量冲击,部件不破损、开裂;
(5)防刺性:20J动能垂直刺入防护部件,刀尖不穿透;
(6)击打能量吸收性能:以100J的能量冲击,胶泥压痕深度不超过20mm。
其他要求:
(1)产品无中文字样,须按采购单位要求喷涂外文标识;
(2)颜色:藏蓝色。
1.2防暴头盔
由壳体、缓冲层、衬垫、面罩、悬挂系统、护颈组成。壳体使用工程塑料制作,缓冲层使用泡沫制作,面罩使用PC材料制作。
技术参数:
(1)材质:盔体为工程塑料(ABS);面罩为PC;
(2)面罩的透光率:≥84%;
(3)重量:1.5kg(±0.15kg);
其他要求:
(1)产品无中文字样,须按采购单位要求喷涂外文标识;
(2)颜色:藏蓝色。
1.3防暴盾牌
具有防冲击、重量轻、携带方便、使用灵活等特点,可有效防护刀、棍、砖、石、弓、弩等器物的攻击。
技术参数:
(1)材质:PC;
(2)尺寸:约φ580mm;
(3)重量:≤2.5kg。
其他要求:
产品无中文字样,须按采购单位要求喷涂外文标识。
1.4 T型警棍
执行任务、打击罪犯、保护自己的器具。执行标准:《T型警棍》(GA 1125-2013)。
技术参数:
(1)材质:PP;
(2)结构及颜色:应由棍体及T型端构成,T型端应有防滑暗纹,末端应有防脱手结构。颜色:黑色;
(3)长度:≤650mm;握持端长度:140—160mm;T型端长度:130—150mm;
(4)棍体外径:φ28—33mm;
(5)T型端握持部分外径:φ28—33mm;
(6)质量:≤480g;
(7)刚性性能:对警棍施加2000N的静压力,保持30s,棍体不出现裂纹或断裂;
(8)抗击打性能:警棍连续击打1000次后,棍体不出现裂纹或断裂;
(9)T型端强度:对T型端施加1500N静压力,保持30s,不应出现裂纹或断裂;
(10)阻燃性:应具有阻燃性,表面续燃时间应≤5s;
(11)将T型警棍放入温度为+40℃±2℃的恒温箱内保持4h,取出后在5min内进行刚性性能试验,试验后棍体表面不出现裂纹,棍体不出现断裂现象,残余变形量应小于等4mm。将T型警棍放入温度为-20℃±2℃的恒温箱内保持4h,取出后在5min内进行刚性性能试验,试验后棍体表面不出现裂纹,棍体不出现断裂现象。
2. 防暴盾牌
用于在暴力冲突、群体性事件中提供贴身防护。
技术参数:
(1)由盾体和握持装置组成。盾体采用金属板(含涂覆层)制作,厚度不小于2mm,握持装置由握把和臂带组成。
(2)观察窗采用大于等于6.0mm厚PC板制作,可视尺寸:240mm±5mm×120mm±5mm。
(3)外形尺寸及防护面积:外形尺寸为900mm×550mm(±10mm)、防护面积大于等于0.49m2。
(4)质量:≤4kg。
其他要求:
(1)产品无中文字样,须按采购单位要求喷涂外文标识;
(2)颜色:藏蓝色。
3. 防弹盾牌
具有防弹、防冲击、重量轻、携带方便、使用灵活、防护面积大等特点。既可单人、双人使用,也可多人组成可移动的掩体。执行标准:《警用防弹盾牌》(GA423-2015)。
技术参数:
(1)材质:100% PE;
(2)防护级别:GA 5级;
(3)尺寸:500mm×900mm(±10mm);
(4)观察窗的透光率:≥70%;
(5)重量:≤15kg。
其它要求:
(1)除提供公安部下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外,还需提供符合NIJ III级标准的检测报告;
(2)产品无中文字样,须按采购单位要求喷涂外文标识;
(3)颜色:藏蓝色。
4.便携式金属探测器
执行标准:《手持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GB12899-2018)。
外壳采用ABS工程塑料一次铸成,抗击能力强、工艺精细、重量轻便于携带等特点。使用简单、方便,无需调整,人性设计,美观大方,灵敏度极高,坚固耐用,二米高度自由摔落无损伤,重量轻、检测探头面积大,探测速度快。两种报警模式可选:LED声光报警或振动报警。
技术参数:
(1)尺寸:≤410mm(长)×85mm(宽)× 45mm(高);
(2)电源:标准6F22 9V电池;
(3)频率:约25千赫兹;
(4)净重:≤400g (不含电池);
(5)使用温度: -15℃ - +55℃ ;
(6)探测距离:
大头针:30—60mm;
六四式手枪: 180—195mm;
六寸匕首:160—180mm;
直径20mm钢球:120mm;
一元硬币:75-100 mm。
其它要求:
供应商需承诺电池可以运输,并提供证明文件,若因电池运输问题给采购单位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5.车底检查镜
执行标准:《车底成像安全检查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 1336-2016)。
(1)镜面:直径≥30cm凸面镜,凸状2倍放大效果,具有较强韧性,不易破碎,安全耐用底部硬胶包围,能有效防止碰撞而对镜子带来的损伤;
(2)可探测的最低高度:≤5cm;
(3)握杆:可伸缩拉杆,能最大限度深入到被探测车辆及物品的底部;
(4)采用优质铝结构,质轻,结实,美观;
(5)易携带:我们的产品可以将拉杆进行折叠,固定好后一人便可提走;
(6)配有光源照明;
(7)拉杆长度:≥125cm;
(8)重量:≤2kg;
(9)镜面:直径≥30cm凸面镜。
备注:供应商需承诺电池可以运输,并提供证明文件,若因电池运输问题给采购单位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6. 过滤式防毒面具及防毒面具用滤毒罐
6.1 过滤式防毒面具
用途和特点:直接式防毒面具,在化学、生物和放射性污染时,能对人员的呼吸器官、眼镜和面部皮肤提供有效防护。可供军队、警察和民防使用。
技术参数:
(1)吸气阻力:通气量(30±0.6)L/min,吸气阻力≤40pa;
(2)呼气阻力:通气量(30±0.6)L/min,呼气阻力≤60pa;
(3)对芥子气“液-气”防护时间:≥6h;
(4)视野:总视野≥70%,双目视野≥30%。
其它要求:
(1)双眼窗,黑色头带式结构。
(2)贮存寿命:≥5年。
6.2防毒面具用滤毒罐
和过滤式防毒面具配套使用。黑色罐体,连接面罩时对呼吸系统提供防护作用。
技术参数:
(1)滤 烟 层:玻纤过滤纸折迭而成的;
(2)罐 体:金属;
(3)装 填 层:浸渍活性炭;
(4)重 量:≤280g;
(5)对氯化氢防护时间:≥50min;
(6)油雾透过系数:≤0.005%。
7. 催泪喷雾
执行标准:《公安单警装备 催泪喷射器》(GA 884-2018)。
技术参数:
(1)尺寸:催泪喷射器高度为188.5±2mm;筒身最大外径为40±0.5mm;外罐外径为37.5±0.5mm;观察窗尺寸宽为8±1mm,高80±1mm;
(2)质量:催泪喷射器满罐质量185±15g;
(3)催泪剂:催泪喷射器中催泪剂的主要作用成分为合成辣椒素(OC),含量为1.5%~2.0%,灌液量为70ml±3ml;
(4)喷射性能:催泪喷射器喷射为定向射流状,喷射距离≥4m,有效喷射时间≥7s,完全喷射后剩余溶液量≤7 ml. 有效喷射3S后,放置8小时后再次喷射,喷射距离≥3米,且喷射的时间≥4S,完全喷射后剩余溶液量≤7 ml。
(5)稳定性:催泪喷射器在老化试验后产品应表面无剥落,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能正常喷射。且符合连续喷射性能的要求。
(6)承压安全性:催泪喷射器经980N承压试验后,应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且符合连续喷射性能的要求。
(7)保险盖安全性:产品配有安全可靠的防止误喷射的保险盖,保险盖应装配平滑、复位顺畅、按钮开关松紧适度,有足够的回复力,保险盖重复启闭100次应可正常使用,且符合连续喷射性能的要求。
(8)催泪喷射器在带包装条件下警加速度幅值为2m/s2,频率为5Hz—55Hz振动试验后,应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保险盖和喷嘴应不松脱。经振动试验后的催泪喷射器以正立、倒置和横放三种姿态,从1.5m高度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上,各试验1次,应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且符合连续喷射性能的要求。
其他要求:
产品无中文字样,须按采购单位要求喷涂外文标识。
8. 防弹衣
由外套和防弹层构成,含2块防弹插板。
技术参数:
(1)防护性能:不含插板时符合《GA 141-2010 警用防弹衣》中3级的有关规定,可有效阻挡79式7.62mm冲锋枪使用51式7.62mm手枪弹(铅心)的射击;含插板时符合《GA 141-2010 警用防弹衣》中6级的有关规定,可有效阻挡85式狙击步枪使用7.62mm普通钢芯弹的射击;
(2)防弹层防护面积:≥0.3m2 ;
(3)材质:防弹芯片为芳纶UD布;外套为600D牛津布;
(4)尺码:M/L/XL可选;
(5)防护面积:≥0.3 m2;
(6)重量:≤3kg(不含插板),≤8kg(含插板);
(7)防弹插板:氧化铝陶瓷与PE复合,尺寸≥25mm×30mm×16mm,四角倒角半径≤25mm;
其它要求:
(1)质保期:≥8年;
(2)每件防弹衣提供产品责任险不低于1000万元;
(3)除提供公安部下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外,还需提供符合NIJ IV级标准的检测报告;
(4)产品无中文字样,须按采购单位要求喷涂外文标识;
(5)颜色:藏蓝色。
(一)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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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HS编码 |
需求参数 |
供货参数 |
产品图片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含增值税发票、含到国内指定港口运费) |
生产企业名称 |
检验标准文号及名称 |
第三方检测报告 |
包装尺寸 |
单个外包装含产品数量 |
单个外包装毛重 |
供货期 |
报价有效期(不得低于9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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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采购需求表填写 |
按每条需求参数填写供货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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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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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商务部分
(一)商务条款响应表
商务条款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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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务要求条目号 |
商务条款 |
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
响应/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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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二)公司介绍
例如:成立时间、地址、注册资本、公司性质(国企/民企/外资/合资等)、公司规模、厂房及设备情况、公司资质、主营业务和产品等。
(三)供应商资质
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四)项目业绩
至少包括项目名称、金额,自行选择提供有代表性的业绩,数量不限。
(三)技术部分
(一)技术条款响应表
技术条款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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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条目号 |
技术需求 |
技术方案 |
响应/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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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应对照需求文件所有技术条款,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已对需求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货物、服务的具体参数值。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二)所投产品资质
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所投产品检测报告
提供所投产品经由公安部下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且检测项目能够佐证所投产品符合本公告中要求的产品技术参数。包3还需提供符合NIJ Ⅲ级标准的检测报告,包8还需提供符合NIJ IV级标准的检测报告。
(四)报名确认函格式
报名确认函
中国京安进出口有限公司:
我公司确定报名参加(项目名称、包号),将按时提交报价文件。
特此确认。
供应商(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应在2026年3月30日17:00前,将此确认函发送至邮箱:JA6524987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