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准变更为:质量要求:农业级,合格品;固体含量/:9.0~12.0;不挥发物(%):28.0-30.0;密度(20℃)/(g/cm3):1.02~1.06;PH值(原液):5.0~7.0;其中氯化铵防结块剂投加量,吨氯化铵添加剂用量不多于0.3Kg;外观:在常温、均匀状态下为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包装规格:每桶净重200公斤或250公斤。塑料桶包装,包装物自行回收,费用自理。
报价说明:报价时提供产品质检报告和堆码试验报告。使用防结块剂所生产的产品,按码包高度10包,三个月后,取最下部两包作为测试包,将测试包从1米高度,以水平自由落到坚硬的平面上,正反各一次,然后将包内产品倒入孔径5mm筛中进行筛分,利用机械装置或人工水平摆动筛子,摆动频率50±10次/min,摆动距离不少于30cm,筛分1分钟,允许用手捏散筛中大块并再过筛,其结块率(筛中未筛过量与总量的比值)≤10%为合格品。
具体变更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