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工程BOT项目
招标编号:延建施2019-006
变更公告
一、将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条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原内容更改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从事环保工程业务等内容;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资质会计事务所盖章)。
投标人需有成熟可靠的市政污泥处理工艺技术,能对本项目投资建设,后期可以进行运营的企业, 近10年有良好运营的1项污泥处理项目业绩。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更改为:2019年1月30日到2019年2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三、原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
联系人:洪文笔、辛洪波
联系电话:0433-2599063/2599059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7层
联系人:张经理、陈经理
电话:010-63348444、0431-88513579、1560446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