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绵阳综合实验室设备拆卸、搬迁、安装、调试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采购编号:07022141CITC61472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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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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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顺中街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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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法:赵老师 028-85391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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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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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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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法:联系人:刘先生、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3199536、81133425转896,856、010-63348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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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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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用途: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绵阳综合实验室设备拆卸、搬迁、安装、调试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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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项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绵阳综合实验室设备拆卸、搬迁、安装、调试服务。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批。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的1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拆卸、搬迁、安装、调试工作且通过甲方验收。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标准、规格等要求: 拆卸、搬迁、安装、调试内容及要求:拆卸、搬迁内容涉及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5号绵阳海关南河办公区内共计85台套设备及附件、试剂耗材:1、液相色谱仪,型号规格:P230,生产国别:中国,搬迁目的地:理化(高升桥办公区);2、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型号规格:AFS-830 ,生产国别:中国,搬迁目的地:理化(高升桥办公区);3、各类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型号规格:7890A+5975C,生产国别:美国,搬迁目的地:理化(高升桥办公区)等。 供应商应履行的责任与义务:1、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时,承担各工序的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能力,执行安全防范任务,并对项目的安全负责。供应商应确保搬运期间,采购人资产保全率达到 100%,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即确保所有搬迁的资产完整、不缺失、不折损;确保搬迁前后所有仪器设备性能一致;确保所搬迁的仪器配件、玻璃器皿、试剂、标准物质等易碎物资不能发生破损、泄露和变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如在搬迁整个过程中(动工至各设备完成安装验收),发生财产损失及非采购人造成的人身安全伤害,责任完全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在搬家前须与采购人配合做好搬迁物件清点,由双方共同形成包括仪器设备、配件、试剂、耗材、设施设备等在内的详细物件清单,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拟定详细的搬迁方案。搬迁方案包括搬迁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搬迁人员、设备、车辆配置、搬迁的时间进度安排、搬迁物件处理要求、设备搬迁前后检测参数指标、安装要求、完工/验证标准、相关辅助材料、试剂耗材的准备及附加免费增值服务等,详细物件清单和搬迁方案须双方签字确认等。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合同条款、比选文件要求、比选申请书响应及承诺内容,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等。
商务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该项目所有物件(包括仪器设备、配件、试剂、耗材、杂物、档案等在内)拆卸、打包、保管、搬运、安装调试、气路布设、用电和用水点位连接所产生的费用,搬迁导致的故障修复费,因搬迁所须的必要拆门、拆窗等意外支出费及其他为完成该搬迁项目所产生费用,应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合同总价)中,除采购人认可的变更外,不作任何调整。2、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投标报价)的10%,须在合同签订前通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支付。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项目验收后1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且供应商按要求履行搬迁售后服务要求后,由供应商提交申请,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退还(不计利息)。3、付款方式:供应商在完成所有设备搬迁、安装、调试,且交付经双方均签字确认的搬迁前物件详细清单和检查确认情况副本后,采购人支付给供应商合同金额的40%;在完成整个搬迁工作且验收合格,交付全套搬迁资料后,采购人支付给供应商剩余合同金额的60%,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4、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的1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拆卸、搬迁、安装、调试工作且通过甲方验收,具体以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为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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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许可或认证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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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一)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2日9: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三)比选文件获取: 1、本项目比选文件采用纸制文件方式发售,同时提供网上下载电子版。供应商网上付费后,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提供比选文件。可以网上下载比选文件的电子版,但以纸制版为准,需要邮寄的请在报名时标书购买页面填写邮寄地址及收件人。纸质比选文件领取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比选文件邮寄地址默认为供应商报名时标书购买页面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地址,若未填写地址,则默认由供应商携带介绍信以及购买文件的付款凭证到我公司领取。) 2、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http://gt.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3、购买标书流程:供应商先在通用招标网比选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比选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比选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3.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比选文件; 3.2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供应商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供应商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开标时领取专票。 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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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比选申请书时间:2021年1月14日 09:0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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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月14日10:3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之前将比选申请书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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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书递交地点及开启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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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刘先生、刘女士028-83199536、81133425转896,856、010-63348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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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gt.china-tender.com.cn/)发布本项目公告。 |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