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领域军民融合应用示范项目
初步设计方案与投资概算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公路交通领域军民融合应用示范项目已由总装备部和交通运输部以装电[2014]4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建设资金由国家拨付,招标人为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与投资概算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公路交通领域军民融合应用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与投资概算,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设计技术要求。
项目投资估算为8920.00万元。
2.2设计周期:30个工作日。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市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指2011年1月1日至今,下同)独立承担并完成过至少1项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任务。(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有效内容(至少包括封面、合同内容页、盖章页)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该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不完整或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则该业绩将不被确认。)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1-2013年)财务情况良好,无亏损。
3.4 人员配备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近三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并完成过至少1项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任务。
3.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1凡被交通运输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设计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9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在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副本)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所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邮购款后1日内寄出。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5年3月4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丰台区潘家庙222号)。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后身1号
联系人:袁先生
传 真:010-65293312
招标代理机构: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04室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人: 孙斌、祁映雪
电 话:010-63348912/63348984
传 真:010-63373645
电子信箱:sunbin@gtc.genertec.com.cn/qiyingxue@gtc.genertec.com.cn
日期: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