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大通湖渔光互补光伏发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勘察设计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一、本招标项目益阳大通湖渔光互补光伏发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项目业主为中电(大通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EPC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包发包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专业分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结算资金,分包发包人将按分包合同结算规定用于本分包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三、本次分包招标的分包合同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分包计价方式
1.项目名称:益阳大通湖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专业分包。
2.项目编号:AN-WH-2024-C045。
3.招标范围及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益阳大通湖渔光互补光伏发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勘察设计专业的勘察设计工作及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
(2)参加本标段业主采购的光伏组件设备、逆变器、220kV、110kV主变压器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出厂验收工作。分包承包人应根据业主及监理要求对业主采购的组件等设备提出明确的设计、采购要求,包括组件的抗风等级、载荷要求等设计条件,细化边框厚度等制造要求。组件、逆变器及220kV、110kV主变压器,分包承包人应根据业主选定的供应商提出的存储要求进行机电仓库或指定堆场等临建设施的设计工作。
(3)参加本标段分包发包人自购的主要设备(包括不限于220kV、110kV GIS、SVG、35kV箱变等)的设计联络会、出厂验收工作。
(4)负责本项目升压站进站及连接道路等设计方案。
(5)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阵列区道路设计工作,设计标准以本标业主方要求为准。
(6)负责本标段相关220kV、110kV送出线路的勘察设计及对侧间隔设计工作。
(7)配合开展本项目满足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导则(GB/T 40594)、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 19964,2023年征求意见稿)、电网运行准则等规程规范(GB/T 31464)、湖南电网光伏电站并网服务指南、湖南并网电厂涉网安全必备条件检查标准、益阳市大通湖区北洲子镇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初步设计报告6.3.14涉网试验项目清单以及电网调度要求的涉网试验等相关的设计配合工作。
(8)配合本项目消防系统的报审、报批、验收等方面相关的设计工作。
(9)配合本项目手续办理、涉网试验、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策划、咨询及申报、各类验收、对外协调、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质量监督、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后评价等方面相关的设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与设计相关的资料收集与整理汇总、报告编制,相关意见的落实与沟通等。
(10)参加本标各项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关设计资料。
(11)负责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光资源评估、设备选型、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升压站设计、防雷接地设计、监控系统等进行专题总结次、评价。
(12)负责本项目设计第三方相关评审工作。
(13)配合发包人完成设计方案内部专家评审工作。
4.分包计价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及固定单价相结合的计价方式。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资质条件:分包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3.财务要求:具备合法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文件。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只需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报告正文及上述数据相关表单扫描件(不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等资料);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资料。
4.类似项目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光伏电站项目设计业绩,电站容量不小于50MW的光伏电站的设计或者可研业绩至少一个。分包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设计范围等关键页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如近年来,分包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近三年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设计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分包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但已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开咨询或设计服务成果的除外。
五、本次分包招标文件将于下述时间开始,在下述地址领取:
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7日09时至2024年10月17日09时。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进入安能三局商务成本一体化管理平台(http://andsgcj.tmzl.net.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本平台需要注册入库)。分包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六、现场勘察
本次分包招标,分包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分包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往返的交通、食宿费由分包投标人自理。分包投标人在现场勘察过程中应负责自身的安全(包括人身伤害等)和承担自身财产损失、损坏等经济责任。分包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分包项目各种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外部环境、周边市场等所做出的各项推论、判断、结论所产生的后果。
七、分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
(1)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网上银行支付、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860188446510001
行号:308100005027
转账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如采用保函形式,分包发包人只接受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支行及以上分支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具有国有资金控股的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出具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3)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在开标日期前递交或支付分包投标保证金的分包投标文件将作为不符合分包投标要求的文件处理。
(5)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的;
3)在招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中标的。
4)在投标响应有效期内,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
违规或违纪行为的。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安能三局商务成本一体化管理平台(http://andsgcj.tmzl.net.cn/)。截止时间之后,分包招标人将拒收任何形式的响应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递交电子版正本1份(扫描成PDF格式盖章签字版)和WORD、EXCEL格式的可编辑版1份。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安能三局商务成本一体化管理平台上传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安能三局商务成本一体化管理平台(http://andsgcj.tmzl.net.cn/)。
4、本次招标以分包商在安能三局商务成本一体化管理平台上传的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为不可编辑的PDF格式)为准,无需分包商提供纸质版文件。
九、分包投标文件将于 2024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9:00时,安能三局商务成本一体化管理平台(http://andsgcj.tmzl.net.cn/)公开开标。
上述时间、地点、内容如有变动,分包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件通知分包投标人。
十、本项目公告在安能三局商务成本一体化管理平台(http://andsgcj.tmzl.net.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gt.china-tender.com.cn/上进行公示。
十一、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信息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铁军路66号
电 话:18507132575
11.2监管部门信息
纪 检 监 督:027-51850201
质疑、投诉处理联系人:周老师
项目具体事项电话及联系人:周老师
11.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2区1号楼(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 系 人:李喆、齐璇、冯敏
电 话:17600669061
联系方式:010-81168708
邮箱:lizhe31@gt.cn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分包招标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