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北洲子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作业设备租赁项目(II标)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概况:益阳市大通湖区北洲子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益阳市北洲子镇境内,主要利用大通湖区北洲子镇水塘水域进行建设光伏电站。场区中心地理位置约为北纬29°10′7.41″,东经112°43′9.46″,站址距益阳市直线距离约75km,平均海拔高度度约28m。站区位于省道S202、S217的东侧,站区内有县道乡道穿过,交通较为便利。根据初设报告及实地踏勘,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2320亩,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00MW,拟采用615Wp双面双玻单晶组件212660214452块,310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31台3200kW箱变,交流侧容量为100MW,直流侧容量为130.7859MWp。
本项目光伏场区共划分有32个光伏并网发电单元,其中1#-3#、15#-27#发电单元为I标段,4#-14#、28#-32#发电单元为II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II标段工程作业设备租赁招标,具体范围见附图。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大通湖区北洲子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作业设备租赁(II标),项目编号:AN-WH-2024-D029,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益阳市大通湖区北洲子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作业设备租赁任务位于湖南省益阳市境内,主要作业内容包括不限于:
(1)预制管桩施工:
主要包括PHC-300-AB桩约14.3万米、桥架桩 PHC-300-A桩约1760米等。
(2)机械作业施工:
主要包括场地清淤、鱼塘改造、直埋电缆沟(土方开挖、回填、弃土)等。
(3)新建、改扩建场内道路:
1)主要包括场内新建道路4.2km:清表20cm、建筑渣料回填、20cm厚泥结碎石面层、标识标牌;
2)场内道路(改造)38.6km:清表20cm、建筑渣料回填、20cm厚泥结碎石面层、场内临时道路恢复。
2.1 主要投入施工设备及技术要求:
设备名称 |
设备性能、参数要求 |
备注 |
打桩机 |
ZJB25 |
配操作人员 |
挖掘机 |
CAT320 |
配操作人员 |
洒水车 |
15t |
配操作人员 |
自卸汽车 |
17T |
配操作人员 |
吊车 |
25t |
配操作人员 |
打桩船 |
/ |
配操作人员 |
管桩转运船 |
/ |
配操作人员 |
注:上表中配备的各设备数量应按发包人要求投入,相关费用包含在相应清单综合单价里,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
2.2 使用部位:益阳市大通湖区北洲子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I标段。
2.3 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指定部位施工结束或甲方通知退场止。
2.5 设备租赁价格:除《招标工作量清单》明确的总价承包项目外,投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的进退场费、措施费、折旧费、安装拆卸费、燃油动力费、辅油、维修、保养、保管、人工薪酬及食宿费(含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保障人员)、管理费、随机安全设施配备、检测检验费(含特种设备)、过路费、保险、加班费、窝停工费、增值税外的其他税金、利润、风险及国家或地方规定应该缴纳的等所有费用。投标人报价应充分了解拟使用机械设备的工程详细情况,并据此判断机械设备使用的作业环境、强度、时长、频率和相关风险等,以上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此固定单价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6 进场时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符合法规要求资格的操作人员;具有符合招标人施工任务需求的设备,出租的设备性能良好,国家规定需要检验的设备具有相关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合格证明和相应保险资料;
3.3 近两年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设备检测、招投标及合同履约等过程中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采购严重违法等失信名单;
3.4财务要求:具备一般纳税人/小规模资格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6 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7 投标人应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提供近1年(含)以上、3年(含)以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由投标人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3.10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0 万元。
(1)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网上银行支付、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860188446510001
行号:308100005027
转账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如采用保函形式,分包发包人只接受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支行及以上分支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具有国有资金控股的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出具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3)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在开标日期前递交或支付分包投标保证金的分包投标文件将作为不符合分包投标要求的文件处理。
(5)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的;
3)在招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中标的。
4)在投标响应有效期内,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或违纪行为的。
4.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
5.本招标文件售价0元,于2024年10月16日15时至2024年10月26日15时(北京时间,含法定节假日)全天在安能三局商务一体化平台(http://andsgcj.tmzl.net.cn/)获取。平台内机械设备供应商在网站报名成功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6.本次机械设备租赁采用网上招标,投标人通过平台递交PDF电子版投标文件,于2024年11月6日北京时间15时在安能三局商务一体化平台(http://andsgcj.tmzl.net.cn/)公开开标。投标人宜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确认上传成功,避免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8.本项目公告在安能三局商务成本一体化管理平台(http://andsgcj.tmzl.net.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gt.china-tender.com.cn/)上进行公示。以上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通过平台发布变更公告。
9.联系方式
分包招标人: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武汉北华支行
银行账号:42050114727500000883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铁军路66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8507132575
9.2招标组织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2区1号楼(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 系 人:李喆、齐璇、冯敏
电 话:17600669061
联系方式:010-81168708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分包招标人所有。
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武汉分公司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