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中国通用招标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综合资讯 > 招标资讯 > 招标采购公告 > 工 程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1号线一期工程沿线站点(西关站)附属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监造及出厂检测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7-31 16:53:12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1号线一期工程沿线站点(西关站)附属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监造及出厂检测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2-1262302431616022XQ-20190228-023808-5
一、招标条件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甘发改交运〔2015〕648号),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沿线站点附属人防工程已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国人防〔2015〕114号),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7.48:72.52 ;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沿线站点(西关站)附属人防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1号线一期工程沿线站点(西关站)附属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监造及出厂检测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1号线一期工程沿线站点(西关站)附属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监造及出厂检测项目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兰州市
2.3工程概况: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沿线站点附属人防工程项目-西关什字站是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关什字站物业开发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为65170㎡,人防防护建筑面积43390㎡。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是兰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中的重要线路之一,工程设计范围为:东方红广场~雁北路,线路全长9.06公里,共设车站9座,其中东方红广场站和五里铺站是与1号线的换乘站,雁园路站是与规划4号线的换乘站,雁北路站是与规划3号线的换乘站。
2.4服务周期:为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或工期拖延,人防出厂检测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或顺延。按照人防设备安装、调试实际进度调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三、招标范围
3.1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全线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监造和出厂检测,并配合招标人与人防验收主管部门沟通完成人防专项验收,本项目设备监造和出厂检测的数量为201樘。
3.2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沿线站点(西关站)附属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监造和出厂检测,并配合招标人与人防验收主管部门沟通完成人防专项验收,本项目设备监造和出厂检测的数量为407樘。
3.3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和招标人要求,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造图纸的设计交底、设备制造阶段的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设备制造过程的试验和检验等工作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监造,以确保设备制造质量,保证设备到达现场后能顺利安装和调试,实现设备的各项功能得到正常发挥。
依据兰州人防办下发的《关于在兰州市轨道交通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开展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工作的函》中要求的检测范围,人防设备出厂一律全部检测,并提供相应有效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报告》。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提供的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国家认监委认定的人防检测技术资质或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评认证颁发的人防检测技术资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自2014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作为有效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检测业绩;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自2014年7月1日至今担任类似项目负责人的经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作为有效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时,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自2014年7月1日至今担任类似项目的经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作为有效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技术负责人时,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均须提供单位社保证明(提供社会保险证明2019年4月-2019年6月);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驻厂建造人员不得少于3人,项目组成员均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社保证明(提供社会保险证明2019年4月-2019年6月);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6年度-2018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9年7月31日20时至2019年8月7日20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gsggzyjy.gansu .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 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3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年8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四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sggzyjy.gansu.gov.cn)、中国轨道交通网(www.rail-transi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兰州市轨道交通网(www.lzgdjt.com)、甘肃省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
邮政编码:730000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0931-8629999转12318
传    真:
电子邮箱:htc@lzgdjt.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政编码:100055
联 系 人: 张工
联系电话:010-63348909、17726940627
传    真:010-63373540
电子邮箱:3401403967@qq.com
 
 

2019年7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