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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再生水厂15万吨除臭改造项目[0702-1940CITC3005]-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6-25 10:43:29   作者:张涛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清河再生水厂15万吨除臭改造项目除臭系统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北排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所需除臭系统设备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招标范围

清河再生水厂15万吨除臭改造项目除臭系统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主要包含(一)设计。粗格栅间及进水泵房、细格栅间及曝气沉砂池、膜格栅间等三个车间新风和通风系统的设计,包括风量计算、补/排风设施设计、管路设计、原车间暖通校核、事故工况及设施的设计等;(二)供货。预处理区的全套臭气处理工艺系统(膜格栅车间内的臭气处理不在本招标范围内)设计及供货、并负责全套除臭系统配套电气及仪表控制系统。(三)其他技术服务。安装指导、调试,并配合试运行、性能测试及验收等工作。具体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过去近三年(201611日至20181231日)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本次投标总价的5倍;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611日至20181231日)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

  • 银行出具的有关投标人能力和信誉的资质证明: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三个月由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质证明。(资信证明中应注明该银行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立银行)。

3.3 业绩要求:

  • 具有近三年(201611-20181231日)国内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除臭系统集成的成功运行业绩;具有2个处理规模不小于 45000 M3/h且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除臭系统集成经验。(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户证明原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4 信用要求: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其他要求:

  • 除臭系统主要设备制造商资格:

  1. 主要设备包括:风机、仪表等;

  2. 主要设备制造商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投标人应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否则,投标书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625日到2019629日登录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后,按照网上操作流程通过网上支付(支持微信和支付宝)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也可采用电汇方式,在填好购买信息后,系统会针对本次支付自动生成唯一的账号,投标人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汇款后,系统进行确认,投标人立即可以下载标书。招标文件的售价为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扫描件、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以传真或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7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2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所有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通讯联系

招标人:北京北排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10-64212295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  编:100055

联系人:张涛

电  话:010-63348469

传  真:010-63373550

电子邮件:zht111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