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风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已由吉林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吉发改审批【2013 】589号),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长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风机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现委托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是既有轻轨3号线的延伸工程,线路全长5.377km,其中地面线0.305km,U型槽过渡段0.230km,地下线4.842km;共设车站4座(辽宁路站、长春南广场站、东广场站、伪皇宫站),全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2座,即在长春南广场站与在建的地铁1号线“T”字换乘、在伪皇宫站与轻轨三期4号线同台换乘。长春南广场站是长春市火车站南广场交通枢纽工程的一部分,出入口及风道均与南广场交通枢纽同步实施,并将附属结构包含在枢纽主体内;伪皇宫站已结合轻轨三期4 号线工程完成了土建工程及部分设备安装,轻轨3号线站后终点段及交叉渡线的建设已结合4号线的建设同步施工完毕。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工艺设备是长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3座地下车站和4个地下区间隧道通风兼排烟系统的大型可逆变频轴流风机(TVF)本体及相关附属设备和长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射流风机本体及相关附属设备。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交货期: 合同签订-2020年5月。
2.4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买方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卸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所投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和调试等方面经验的设备制造商。
3.3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至少具有2项类似用途和功能的风机供货业绩。
3.4投标人对有防火、耐温要求的风机须提供国家消防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5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且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近3年(2016年度至2018年度)未出现连续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7月15日到2019年7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4.3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投标人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开标时领取专票。
特别提示:
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8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七层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通用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叉口 |
联系人:殷先生 电 话:0431-84336102 |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长春市安达街轻铁大厦7层 |
联系人:冯经理、张经理 电话:010-63348415/8444、0431-88513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