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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A类微小现金清分机

发布时间: 2013-02-16 16:35:51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日    期: 2013年2月16日

招标编号:0701-124150060336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托,对其利用自筹资金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A类微小现金清分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招标”)。 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该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A类微小现金清分机采购项目,具体包括:1+1口清分机、2+1口、4+1口清分机三种机型的中标采购,最终评出2-3家中标供应商。

2. 本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标为单位,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邮购另加50元邮费),现金、电汇或支票均可,售后不退。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3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厅 (电话:010-63348281,联系人:杜庆)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3月8日上午9:30时 (北京时间)

如果投标人于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6.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有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7.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3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0会议室。投标人可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8.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投标邀请、参加投标竞争的提供A类微小型清分机供应和售后服务的公司。

2)、合格的投标人包括A类清分机原厂商和有授权代理资格的分销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机型只接受一家公司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为同一品牌,投标产品须获得GB16999-2010国家标准认证,并提供该认证影印件;

4)、 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符合技术要求;

5)、如果不是原厂商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品牌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质保承诺函;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业绩,稳定的技术队伍,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应有专门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 编:10005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78350010653

电 话:0086-10-63348275,63348276,63348216

传 真:0086-10-63348274

联系人:仇丽萍、张赤南、牛燕钧

汇款请注明招标编号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