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日 期:2020年4月26日
招标编号:0702-2040CITC2503
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增购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增购车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既有线路全长31.14公里,线路有地面线路、高架线路及部分地下线路,共设车站33座,3号线延伸线线路全长5.858km.共设车站5座,其中既有改造地上车站1座(西安桥站),新建4座车站(辽宁路站、长春南广场站、东广场站、伪皇宫站)全部为地下站;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线路全长16公里,其中高架线12.6公里、地下线3.4公里,共设车站16座,换乘站4座(既有3座,在建1座)。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用于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增购车采购,并支付技术文件费、设备安装督导费、设计联络费等相关服务费用。
2、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国产化率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货物名称:低地板车辆(C型)
数量:15列、2单元6模块编组(预留改造9模块编组的必要接口)、30辆
国产化率要求:国产化率不低于75%的车辆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湖光路车辆段)
交货期安排:
15列车应按以下进度完成交货。
2020年12月31日投标人应交付首列车,其余车按照每个月两列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车辆制造企业;
3.2投标人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车辆制造企业,具备对应设备的生产经验和能力;
3.3投标人近3年(2016年度至2018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4月26日到2020年4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4.3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投标人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开标时领取专票。
特别提示:
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第一阶段: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第二阶段: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第一阶段: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仪式。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第二阶段: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叉口
联系人:殷先生
电话:0431-84336102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
联系人:冯经理、张经理
电话:010-63348415/8444、0431-88513579
传真:010-63373540
电子邮箱:citcn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