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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逸夫楼(一、二)教学基础设施改造工程[0702-1341CITC5D16]-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3-04-25 15:55:29   作者:段艳华   浏览次数:


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逸夫楼(一、二)教学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1341CITC5D16

1. 招标条件

  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逸夫楼(一、二)教学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已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电影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电影学院逸夫楼

2.2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逸夫楼(一、二)教学基础设施改造

2.4招标控制价:145.7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应是小微企业;

3.3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三级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建造师资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电子文件已经加盖采购代理机构电子印鉴,具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到201353日下午16:00时。

3)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浏览和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款发票在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领取。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

6)联系电话:

网上操作技术支持:010-63348126./8359,联系人:李国梁、洪玉玺

标书室:010-63348310,联系人:任举

项目负责人:010-633484888493联系人:段艳华、陈刚 传真:010-63373561

7)标书室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 时。

5.现场踏勘

5.1时间:201353930

5.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4号北京电影学院逸夫楼(一、二层)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515930分,地点为通用技术大厦312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电影学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4

邮 编:100088

联 系 人:樊华

电 话:010-82043365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4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段艳华、陈刚

电 话:010-633484888493

传 真:010-63373561

电子邮件:duanyanhua@citc.genertec.com.cn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账 号:110060239018000072747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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