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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火炬气治理余热利用项目设计、供货、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1-02 15:32:57   作者:招标代理   浏览次数:次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火炬气治理余热利用项目设计、供货、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代理标段编号:0703-2640CIC2P117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合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火炬气治理余热利用项目设计、供货、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设计供货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火炬气治理余热利用项目设计、供货、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0703-2640CIC2P117

项目简介: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装置正常生产时产生的放空气,主要含:氮气、氢气、一氧化碳、甲烷、氨气、硫化氢、甲醇等,目前通过火炬燃烧处理。现拟采用高温热氧化+余热回收+中温SCR脱硝+氨法脱硫的一体化处理技术,将公司一期事故火炬、一期酸性气火炬(新增水封罐)、二期高压火炬、二期低压火炬、二期酸性气火炬(新增水封罐),这五条火炬总管的废气收集进行处理(已完成总管和公用工程留头工作),在满足排放要求的同时,回收废气焚烧余热副产合格蒸汽,并入厂区蒸汽管网实现资源化利用,副产的硫酸铵溶液送到下游装置进行脱水处理,焚烧装置外排烟气中污染物排放值如下:

  焚烧装置外排烟气中污染物排放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污染物限值

(国标/地标)

项目建成后

污染物排放值

(项目建设成后要求)

备注

(mg/m3)

(mg/m3)

1

颗粒物

20

15

GB31571-2015

2

二氧化硫

50

35

GB31571-2015

3

氮氧化物

100

80

GB31571-2015

4

有机废气

去除效率≥95%

95%

GB31571-2015

5

非甲烷总烃

100

60

DB34/4812.6-2024

6

非甲烷总烃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3.0kg/h

<3.0kg/h

DB34/4812.6-2024

7

甲醇

80

60

DB34/4812.6-2024

8

氨逃逸

2.5

<2.5

HJ562-2010

注:表中污染物CEMS基准氧(标况干烟气,6%氧);VOCs基准氧(标况干烟气,3%氧)。

 

招标范围: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火炬气治理余热利用项目设计、供货、土建安装施工、单机试车、验收、性能考核、技术指导、质保等全部相关服务及全套图纸及资料,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1)设计部分:本装置涉及的所有工艺、设备、土建、结构、电气、仪表、防腐、保温、消防、给排水、总图等施工图设计;

(2)供货部分:供本装置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包含管道、电仪、防腐保温、消防、给排水等)的供货,包含满足工艺需求但不仅限于:所有设备、工艺管线(含管支架)、电气(含控制系统、电器柜、变频柜、UPS电源等)、仪表(含控制系统及操作计算机、控制柜、计量核算仪表等)、防腐、保温、土建、安装(含“三查四定”整改的材料和整改的费用)等制造、检测检验、供货;;

(3)施工部分:计范围内的建筑、消防、安装(设备、管道、电气仪表等)工程,

(4)服务:包括编制施工方案、试车方案、试生产方案、操作规程,人员培训、系统调试、故障处理、性能考核、质保以及配合政府合规性等工作,直至产能、运行稳定性等达到性能考核要求。

 

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厂气化车间。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的180个日历天内(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110个日历天内设备到场,180个日历天内完成系统调试进入试运行阶段),投标人也可自报更短的工期。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9日17:00。

(2)凡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先登录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hinasalt.com.cn/)申请注册。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请至中国通用招标网(china-tender.com.cn首次登录需先免费注册)申请项目报名,审核通过后支付标书款可下载电子发票,缴费成功后登录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china-tender.com.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审核电话:010-81168426。

(3)标书款发票为电子发票,投标人在发票申请提交后3-5个工作日内登陆电子招标平台自行下载。

(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1份化工企业火炬气焚烧处理或化工行业生产工艺废气焚烧处理项目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需明确体现项目签订时间、设计内容,若合同不能体现上述内容,可提供技术协议或第三方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化工企业火炬气焚烧处理或化工行业生产工艺废气焚烧处理项目施工业绩(投标文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内容要齐全、要能够体现验收时间及金额,若合同中不能体现上述内容,若合同不能体现上述内容,可提供技术协议或第三方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未被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2拟派的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项目的管理业绩(投标文件中需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内容要详细,图章要清晰,要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经理名称、合同金额,不能体现合同金额可提供结算审计报告,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投标无效。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6 年11月 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及收件人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请各投标人根据各单位距离、快递公司及快递方式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密封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 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可以参加开标会议也可以不参加开标会议,不参加开标会议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应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人授权代表)。

七、其他: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盐集团电子采购系统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 工

电        话:0551-63515073

邮        箱:  3200161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

联   系   人: 曹阳、关聪聪

电        话:(010)81168426、8973

邮        箱:  caoyang@cgci.g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