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1740CITC3077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平顺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平顺阳高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及塔筒吊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平顺阳高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及塔筒吊装项目。
(2) 实施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
(3) 交货时间:见招标文件。
(4)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平顺阳高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及塔筒吊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6) 投标人资质要求
6.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6.2. 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严重违约,施工建设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4. 在最近一年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5. 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环境保证体系,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质量、安全、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及监督审核合格通知、确认证书等证明文件。
6.6. 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起重吊装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工必须具备起重工操作证、 起重指挥必须具备起重指挥操作证、从事电气工作的必须具备电工证,焊工应有焊工证等。其他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从事安装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掌握《风力发电机组职业健康安全手册》及本手册要求,明确安装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及会遇到的危险源,并通过相应的培训考核。
6.7.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6.8. 吊车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合格证和起重机械准用证。主、副吊车的载荷功率曲线要充分考虑风载荷、不均衡载荷系数,吊具重量,工作半径等因素。起吊重量不得超过两台吊车在该工况下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单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80%。
6.9.吊车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合格证和起重机械准用证,提供以上文件的扫描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10.具有风机、塔筒吊装工程施工经验、能力,至少具有5个49.5MW及以上规模,并单机容量不低于1500kW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及业主评价。
6.11 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12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13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6.1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19日到 2017 年7月10日登陆中国通用招标网( www.china-tender.com.cn )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预览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如需购买,请于2017年6月19日到 2017 年6月30日起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角标书室洽购招标文件,每包招标文件的售价为 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8.1 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2017年 7月10日上午10:00前送至北京新世纪日航饭店(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6号),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若投标文件未能于上述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8.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2017年7月10日上午10:00在北京新世纪日航饭店(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6号)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 63348469, 63348466,010-63348465
联系传真:010-63373550
联 系 人:郝梓臻、龚正雄、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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