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细颗粒物(PM2.5)自动监测网络系统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1241CITC2110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区细颗粒物(PM2.5)自动监测网络系统工程
财政资金:人民币伍佰贰拾贰万玖仟伍佰伍拾叁元陆角(RMB5229553.6元)
超过该财政预算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其中预备费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叁仟壹佰叁拾柒元陆角(RMB223137.6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将此部分预备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楼东南侧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2年8月28日至2012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5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8日上午10时整
开标时间:2012年9月18日上午10时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 通用技术大厦3层会议室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所投产品必须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认证)(上述所投产品必须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认证)(上述提到的所有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 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优良的管理体系;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具备合同规定的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运行维护能力;
(7)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2年前三个月的缴费单据证明并加盖公章);
(8)近三年与本项目类似的在北京地区的成功供货业绩和运行服务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可选择服务方案及报价;
(10)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 邮编:100125
联系人:李广 电话: 010-65010179
采购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 通用技术大厦701室
联系人:杨峭松 电话:010-63348408 传真:010-6337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