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2019年运营生产性物资-第二批采购项目
(第一包)机械物资资格审查公告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甘发改交运〔2013〕1354号),资格审查单位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4:66,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资格审查条件,现对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2019年运营生产性物资第二批采购项目(第一包)机械物资资格审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征集。
一、项目概况
1、资格审查单位: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2019年运营生产性物资第二批采购项目(第一包)机械物资资格审查项目
4、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5、工程概况: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是兰州市从西向东通过城市蜂腰地段的一条城市主干轨道交通线路,东西横贯中心城区。1号线一期工程西起西固区的陈官营站,东至东岗站,线路全长25.981km,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0座。线路最小曲线半径400m,速度目标值为80km/h,A型车6辆编组,接触网供电,设东岗车辆段,陈官营停车场。
6、资格审查范围:有能力为轨道交通行业运营、维护提供所用机械物资(如:紧固件、钻头、钉子、锁类、水暖五金类、小五金、管道材料、传动及起重类、切割片、锯条、压力表、碳刷、风扇、阀等)的供应商。
7、资格审查说明:
(1)有能力为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供应机械物资的供应商,申请人可以就本次征集范围的机械物资提出申请;
(2)本次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取得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核发的入围通知文件后,才有资格参与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机械物资招标采购。
(3)本次资格审查不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数有几家,均进行后续的资格审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2、申请人近三年至少签订过一个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机械耗材物资供应合同(以供货合同原件为准);
3、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申请人,提供自成立以来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4、履约信用(应附近3个月的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审查申请;
6、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
三、资格审查方法
3.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入围 不超过7 家。
3.2本次入围的供应商合格有效期为自合格名录发布之日起三年。有效期内履约考核不合格者,审查单位有权取消其合格资格。
四、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9年 3 月 14 日至2019年 3 月 20 日(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资格审查文件工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
3、资格审查文件购买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发票领取方式为:电子发票或在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现场领取;
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发票领取方式为:电子发票或在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现场领取;
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选择现金、支票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现场交款并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标书室工作时间(现金、支票方式):每天(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时。联系人:杜庆 ;电话:010-63348281。
五、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4 月 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综合维修中心9楼0913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审查单位不予受理。
3、申请人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同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到场,以确保申请人的权利和行使投申请人的义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场,或到场未出示有效证件的,对其提出的质疑等活动不予受理)。
六、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轨道交通网(http://www.rail-transit.com),兰州轨道交通网(http://www.lzgdjt.com),中国通用招标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审 查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0931-8629999转12318 传 真:0931-4631178 电子邮箱:htc@lzgdjt.com |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10-63348909 17726940627 传 真:010-63373540 电子邮件:zhangyu@cniitc.generte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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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