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1号地部分地块土壤修复及验收项目第三方检测和验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1740CITC7038
根据《广州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穗土委纪[2014]2号)的精神及《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关于配合收储地块工作的函》安排,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现对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1号地部分地块土壤修复及验收项目进行第三方检测和验收报告编制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1号地部分地块土壤修复及验收项目第三方检测和验收报告编制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83826060-855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张工 联系电话:020-37816286-852
三、项目概况: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1号地部分块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村,总建设用地面积301499平方米。该地块现状存在部分超标污染土,需对该部分土壤全部进行清挖、修复、处置,并通过第三方评估单位监测验收合格,达到修复目标值。本项目修复总土方量为13576.1立方米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工程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
六、工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村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1号地块。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一)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
主要服务范围:对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1号地部分地块土壤修复及验收项目经施工单位对约301499平方米地块的部分污染土壤全部进行清挖、修复、处置完成,并经监理单位确认的修复区域和修复后的土壤、地下水进行检测确认达到《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1号地块非居民区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中要求的修复目标值(含检测不合格经施工单位再次修复后的检测直至合格),包括土壤开挖后的基坑检测和验收、场地地下水污染区及下游检测和验收、异位修复后土壤检测和验收,以及污染地下水抽出后修复达标情况验收,项目检测和验收合格后按相关规范和广州市环保局要求的内容和深度编制第三方检测和验收报告报并广州市环保局备案并通过广州市环保局验收。
对场地内污染土壤修复清运及场外污染土最终处置情况进行检测和验收评估,主要包含如下工作:
1、现场勘查,结合前期场地风险评估报告,拟定该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工程验收技术方案和检测方案。
2、配合修复治理施工单位及时进行现场样品采集及流转:对照样品采集方案,现场采集土壤及地下水样品,并按照检测要求,采取有效手段存储样品,保证样品及时送检。
3、实验室检测分析及质量控制:按照评价标准中对应的检测方法,分析检测送检样品中的目标污染物,通过提高质量控制手段保证样品分析的准确性和精确性。
4、检测结果处理与分析:对检测结果与相关评价标准进行对比和总结,编制该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验收监测报告》和《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验收报告》。
5、配合广州市环保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直至取得同意备案的函复文件。
6、其他需要承包人完成的相关工作。
(三)招标控制价: 80 万元(含税)。
(四)服务期:暂定总工作周期为 120 日历天,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验收评估报告(验收评估工期与实际修复治理工期同步)。
九、公告发布、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 4 月 11 日至2017 年 4 月 17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二)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 年 4 月 11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 年 4 月 17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报名的)原件一份。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四)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五)投标报名费每标段100元/投标人,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每标段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十、投标人资格合格标准:
(一)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附件二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独立法人资格并执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投标人具备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检测能力,持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在有效期内)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机构认可认定证书(CMA,在有效期内),认可认定证书附表具备相关土壤与地下水检测资质。
(四)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土地污染修复治理工程的调查评估或后评估(场地修复后期管理回顾性报告)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五)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六)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正式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合格标准的投标人。当满足资格合格标准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本次招标失败。
十二、本招标项目报名结束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少于20天。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广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20-83826060-816;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三拱直街9号 。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0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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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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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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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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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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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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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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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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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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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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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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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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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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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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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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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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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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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独立法人资格并执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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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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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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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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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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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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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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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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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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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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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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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注: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按照《 (工程名称) 招标公告 》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 (工程名称) 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 以 (人名) 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单位知悉并确保具备履行本项目执行职责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项目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的状态;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我单位及我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没有因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
四、我单位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我单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我单位在本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
我单位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放弃中标资格,放弃投标保证金,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日期:2017年 月 日